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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如犬 发表于 2008-08-31 22:32:44

这本书 06年已经火过了,所以现在说来一点也不新鲜,不过俗话有讲:排名不分先后,看书无论迟早。这本小说确实move人,老子麻木了九个月的神经因此数度脆弱想死。虽说是小说,但我是当作传记和半本阿富汗现代史来看的。让我了解了很多那个陌生国度的文化、风俗、宗教、民族性情,还有在六七十年代阿富汗曾有的安定时期,因前后境况如此的不同,小说更像是作者对祖国久浴战火和苦难的挽歌。
关于这本书有很多观点,但许多别人都提到了,所以我决定不发表意见。但有一两点未被提及的还是想说说。
小说当中的头号恶棍阿塞夫第一次出场时,为了挑唆阿米尔和哈桑的关系而对阿米尔说:“我们是真正的阿富汗人,纯种的阿富汗人”,可实际上阿塞夫的生母是德国人,甚至他的头发都是金色的。就生物学的角度来说他并不“纯”,但他在种族的角度来看是有优势的,因为他的家族是"高贵"的普什图人,所以尽管他比“下贱'" 的哈扎拉人外貌上更不像阿富汗人,但并不妨碍他建立“种族清洗”的“伟大梦想”。种族的不同(所谓的高低贵贱)和信仰上的分歧(互为异教徒)成为杀人原因和理由,这让我对这个世界很灰心。
另外,我看到很多人感动于小说中三次出现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为此我很欣慰。但后来有人提醒我大多数人或许是因为这句话够煽情才会心心念念,又有人说觉得这句话很“中国式作文”很刻意和造作。我想产生这两种观点都是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没有精神信仰有关,他们不理解无论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信仰都是一种灵魂的仪式,很多的宗教都把某些道德观念以千万次反复的方式印在人们的脑海里。在小说这个个案里,在哈桑看来忠诚于阿米尔少爷是他的天职,忠诚是一种信仰(似乎所有的宗教的教义里都有忠诚吧),所以在明白阿米尔非常需要那只蓝风筝来得到父亲的爱时,他拔腿就追,坚定地对他的阿米尔少爷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对于他来说并不煽情,而是印在脑子里的一句最普通的话。而且我也相信作者也没想着用这句话以一种仪式感的方式感动读者,这只不过是一句“普通”的话,就像我们送别至亲好友时说的“一定要好好的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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